1. 凭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证申请自考相应课程免考,须同时提供三种电子图片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学历认证报告) 和学籍表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含成绩单; 学籍表复印件由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留办公电话),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纸质版学籍表复印件( 由档案存放单位保管部门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留办公电话) 空白处填写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网上申请免考成功 5 日内将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至考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查。
不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或邮寄( 以寄出时间为准)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2. 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申请免考英语课程、持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申请免考“ 计算机应用基础” 或“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和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NCRE) 申请免考“ 计算机应用基础” 课程,须按要求上传证书原件图片。如以上证书是在外省取得的须准确填报获得省份。
三、公示与复核
审核结果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
( http://zkwb.heao.gov.cn/)公示, 公示期 2024 年 04 月 15 日—04 月 21 日。
考生若对免考结果有异议, 在 2024 年 04 月 29 日(工作时间)向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 市) 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提出复核申请。
四、特别提醒
( 一) 考生上传的免考材料必须是扫描图片格式。图片信息清晰可辨认, 文件类型为 JPG。文件大小以申请网页提示为准。
( 二) 考生在网上申请免考时, 请认真仔细阅读免考规定, 了解和确定本人符合免考要求时再进行申请,务必做到有效申请。对恶意申请、扰乱工作秩序者将做延期毕业处理, 对伪造、涂改、上传虚假材料骗取免考资格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考试作弊处罚, 并计入个人征信。
( 三) 免考课程成绩随自考当次考试成绩归入考籍库。
( 四) 个人信息中照片缺失、身份证号缺失或不全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