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管理办法(最新)
一、本科学历免考公共课
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本科学习考试的,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课程,原则上为三门公共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
二、非学历证书免考
1、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00015)”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00012)”课程。
2、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课程。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课程。
4、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和高级证书者,可按75分顶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高级)课程。
二、申请流程
1、统考科目
免考申请期间(具体时间以省招办公布为准),由考生本人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上申请,无需再去现场办理。
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申请自考免考,须同时提供三种电子图片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和学籍表原件或复印件(学籍表复印件由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留办公电话),三项免考材料缺一不可。
考生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PETS)申请免考英语课程、持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和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须按要求上传证书原件图片。
2、实践科目
考生申请免考实践性环节课程的,须持有关材料到主考学校办理免考手续。
三、申请时间
每年的3月和9月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