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自考网
网站首页
|
|
|
|
|
|
|
|
|
|
|
|
|
|
|
|
|
|
|
|
网上报名
招生简章
在线咨询
来校路线
 + 资格证书
 
自考首页-考试真题

自考助学《公证与法律制度》第八章公证程序的重点
双击自动滚屏 文章来源:郑州大学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7/6/21 14:38:31 阅读:4355次 【字体:

   郑州大学自考助学法律专业的《公证与法律制度》第八章公证程序的重点

多选 申请公证时应提交的材料范围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证明;需要公证文书与公证的事项有关的财产权利证明与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多选、简答 受理公证申请的条件

答:1)要求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公证法.》第11条是对公证机构证明业务范围的原则规定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机构的执业区域

名词解释公证的审查核实是指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在收集有关证据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和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解、查证的活动,审查核实是公证活动中比较重要的环节,是保证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真实合法的关键。

简答、论述审查核实的内容

答:(1)当事人的身份情况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提供的证据材料 

5)申请的公证的事项(合法、真实)

简答需要核实的情形及核实方法

答:(1)通过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核实 

2)通过询问证人核实 

3)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了解相关情况或者核实、收集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4)通过现场勘验核实 

5)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

简答 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出证条件

答:(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 

简答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书公证出证的条件

答:(1)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者文书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2)事实或者文书真实无误 

3)事实或者文书的内容和形式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

简答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出证条件 

答:(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

4) 《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答终止公证适用的法定情形。 

答: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终止公证:

1)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六个月内不能办结的;

2)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

3)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证或者继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的;

4)当事人阻挠、妨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的;  

(5)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论述拒绝公证适用的法定情形 

答:(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4)当事人之间非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名词解释公证复查程序是指当事人、公证证明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据此进行审查所适用的程序。

单选 公证复查期限(30完成复查。补充材料6个月,最终完成10

名词解释公证调解:是指经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进行协调、劝说与和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名词解释公证投诉:当事人对公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或者侵犯自己权利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并要求予以处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微信交谈

郑州大学自考网 | 联系我们 | 自考指南 | 自考教材 | 网上学习 | 复习资料 | 网上报名 | 郑大自考网
联系电话:0371-56715529 13592419990 地 址: 中国·郑州市大学路75号(南校区) 邮政编码:450052 
Copyright 2005-2015 www.zdszedu.com 郑大自考网QQ群: QQ:877758981满/1363822971满/1536677597

郑大自考网是为河南考生提供郑州大学自考招生,郑州大学自考招生信息,郑大自考报名,郑大自考班,郑大自考咨询等信息的官网,是郑大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网站
特别声明:本站图片均为原创,如需转载或引用,请与我们联系,否则追究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