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自考助学法律专业的《税法》第七章其他实体税法的重点
【单选】 海关负责(关税)的征收和管理。
【单选】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品种、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
【单选】 一般情况下,我国对(出口货物)不征关税。
【单选】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以免税。
【单选】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单选】海关应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且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或者不予退税的决定
【多选】贸易性的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纳税人有(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代理人)。
【多选】我国进口税则所设的税率有(普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最惠国税率)。
【名词解释】关税:是以进出关境或国境的货物和物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简答】关税的特征和分类。
答: (1)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在进出关境或国境的有形货物和物品;
(2)关税的课征范围以关境为界,而不是以国境(即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范围)为标准;
(3)关税的课税环节是进出口环节;
(4)关税的计税依据为完税价格;
(5)关税的征税主体是海关。由海关总署及其领导正反各地方口岸海关负责征收;
(6)关税具有较强的调解功能;
(7)关税法规相对独立并自成体系。
根据不同的标准,关税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征税对象的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2)依据关税征税的目的不同,关税可以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3)以征收关税的计征依据为标准,关税可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选择关税、滑动关税;
(4)以一国是否能独立自主制定税法为标准,关税可分为自主关税与协定关税;
(5)按关税计征有无优惠为标准,关税分为普通关税、优惠关税。
【案例分析】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答:贸易关税的应纳税额,以进出口货物的完成或应税数量为计税依据,对从价关税和从量关税而言,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从价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口或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从量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口或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实行复合关税的进出口货物,如进口录(放)像机、摄像机等,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从价关税与从量关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的结合, 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复合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口或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口或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此外滑准关税和选择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或者适用从价格关税额的计算方法,或者适用从量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单选】契税税率为(3%—5%)。
【单选】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其说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单选】 从性质上讲,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
【单选】 车船使用税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
【多选】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房产租金收入、房产计税余值)。
【多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房产计税余值(税率1.2%))。
【多选】免纳房产税的房产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利性用的房产、企业所办的学校自用的房产)。
【多选】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权属、房屋权属)。
【多选】印花税采用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名词解释】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某些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名词解释】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名词解释】印花税:是指国家对纳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行为而征收的一种税收。
【名词解释】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名词解释】土地增值税:是指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收入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简答】财产税的特点。
答:(1)以财产为征收对象;
(2)是直接税;
(3)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财产额为计税依据;
(4)财产税可以与所得税、消费税配合、相辅相成,发挥多方面的调节作用。
【简答】财产税的分类。
答:(1)以课税对象的形态为标准,财产税可分为静态财产税(房产税、地产税)和动态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契税);
(2)以征收范围为标准,财产税可以分为一般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
(3)以财产存续时间为标准,财产税可分为经常财产税和临时财产税;
(4)以计税方法的不同,财产税可分为从量财产税和从价财产税。
【简答】行为税的概念及特点。
答:行为税亦称特定行为税,是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行为税的特点包括: (1)目的性。(2)期间性。(3)灵活性。
【简答】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和期限。
答:(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其说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税机关缴纳。
【简答】印花税的优惠措施。
答:根据现行有关印花税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以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上,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用人将财产赠给以下三类单位所立的书据:①政府;②社会福利单位;③学校。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简答】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和征收范围。
答:房产税以在我国境内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为征税对象,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也应作为房屋一并征税。房产税的具体征收方位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不包括农村农民的房产,这主要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对于城乡居民用于居住的房屋不征房产税。需要注意:城市的征税方位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论述】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答: (1)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以此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方法。为了简化手续,如果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资产数频繁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挥着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另外,凡是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发放、鉴证、公证或仲裁的应税凭证,可由税务机关委托有关部门代收。
(2)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即在合同签订时、帐薄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 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
(3)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对于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销会、交易会等)上所签订合同应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 及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对地方主办、不涉及省级关系的订货会、展销会上所签订合同的印花税,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4)印花税的征收管理由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应按照税法的规定纳税,如有违章行为,税务机关有权根据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适当 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论述】车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车船税暂行条例》对车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定期 减征或者免税;对个人自有自用的自行车,自行确定其车船税的征收或者减免。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2)拖拉机;
(3)捕捞、养殖渔船;
(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5)警用车船;
(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位的船舶;
(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单选】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对象。
【单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多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有(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 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
【名词解释】资源税: 是国家对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资源生产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简答】资源税的特点。
答: (1)征税目的主要在于调解因资源差别而形成的级差收入;
(2)采用差别税额,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3)征税的方位较窄;
(4)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论述】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
答: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 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如果要免征或减征“三税”,也就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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