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自考助学法律专业的《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的重点
【单选】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单选】 经过第六次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单选】 现行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名词解释】个人所得税法: 是指调整征税机关与个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是指调整个人所得税征纳关系的基本法典,就我国来说,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名词解释】个人所得税: 是以个人(自然人)在一定期间内取得的各项应税多的征收的一种税。
【名词解释】分类所得税制: 是指这样一种所得税模式,即在这种税制下,归属于一个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每一类都要按照单独的税率纳税。
【名词解释】综合所得税制: 是指这样一种所得课税模式,即在这种制度下,归属于同一纳税人的各种所得,不管其所得来源何处,都作为一个所得总体来看待,并按一个(套)税率公示计算纳税。
【名词解释】混合所得税制: 即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是分类所得税制与综合所得税制的重叠使用:是指对同种所得按照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征税后,再采用综合所得税制的模式征税。
【简答】个人所得税的优点。
答:一般认为,个人所得税具有课税公平、富有弹性、不易形成重复征税等优点。
(1)课税公平是指个人所得税以纯收入为计征依据,实行多所得多征,少所得少征的累进征税方法,同时规定免征税额、税前扣除项目等,合乎支付能力原则;
(2)富有弹性是指税收与所得及国民收入具有高度相关关系,税收随所得及国民收入的变化而变化;
(3)不易形成重复征税是因为其是对纳税人是最终收入的课征,游离在商品流通之外,因而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
【单选】 个人出租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是(财产租赁所得)。
【单选】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单选】 个人所得税向社会公益的捐赠额,没有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准予扣除。
【单选】 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证卷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多选】 按次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项目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
【多选】 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方法有(按月计征、按次计征)。
【名词解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指取得个人应税所得并负有相应纳税义务的个人,根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名词解释】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名词解释】非居民纳税人:指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简答】非居民纳税人的不论其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答:(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担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简答】税法列举的应征税的个人所得。
答:(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保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需要指出的是,个人担任董事职务取得的收入应属劳务报酬所得,并不视为工资薪金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对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简答】可以见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情形。
答:(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案例分析】个人所得税法中每项应税所得的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
答:(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目前,其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19200元/年(16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保经营、承担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月,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单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请表。
【单选】我国自(2007年)启动新的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申报模式。为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迈向综合所得税制开了一个好头。
【简答】目前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方式情形。
答:(1)年所得12万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郑大自考网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