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助学法律专业的《税法》第三章增值税法的重点
【单选】 增值税发端于(法国)。
【单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自(1984年10月1日)起实行,这标志着增值税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在我国正式建立。
【多选】 按照外购资本性货物所含的税金可否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增值税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
【多选】 我国增值税的基本立法原则有(普遍征收的原则;中性、简化原则;多环节、多次征原则)。
【名词解释】增值税: 是以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名词解释】理论增值额: 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相当于商品价值(C+V+M)的V+M,包括工资、奖金、利息、利润和其他增值性费用。
【名词解释】法定增值额: 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的国情、政策需要,在其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增值额。各国普遍采用此方法。
【名词解释】生产型增值税: 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不允许作任何扣除。在此类型中,作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既包括新创造的价值,又包括当期计入正本的固定资产部分,即大致为理论增值额与固定资产折旧之和。从整个社会经济而言,它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被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名词解释】收入型增值税: 只允许在纳税期内扣除固定资产当期的折旧部分。在此类型中,作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为工资、奖金、利息、利润和其他增值性费用之和,就整个社会来说,它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名词解释】消费型增值税: 允许将纳税期内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价值从当期的销售额中一次性全部扣除。在此类型中,作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为当期全部销售额或收入额扣除全部外购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从整个社会经济来看,它相当于征税对象排除了任何投资,只限于消费资料,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简答】增值税与传统的流转税相比所具有的特点。
答:增值税与传统的流转税相比,具有以下4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1)避免重复征税,具有税中性;
(2)税源广阔,具有普遍性;
(3)增值税具有较强的经济适应性;
(4)增值税的计算采用购进扣税法,凭进货发票注明税额抵扣税款,并在出口环节实行零税率征收。
【简答】增值税的作用。
答:增值税在组织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拓展对外贸易等方面具有其他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
(1)税收具有中性,不会干扰资源配置;
(2)有利于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3)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开展;
(4)具有相互勾稽机制,有利于防止偷漏税现象的发生。
【单选】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符合(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条件的,为一般纳税人。
【单选】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符合(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条件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单选】 作为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货物”,是指经过加工取得增殖的(有形动产)。
【单选】 增值税的出口货物的税率除特别规定外,一般为(0%)。
【单选】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10%)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单选】 对进口货物是否减免增值税,统一规定权在(国务院)。
【单选】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其增值税计算方法是(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单选】 增值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单选】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单选】 增值税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额。
【单选】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应税劳务的起点为销售额(200-800)元。
【多选】 按照纳税人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可将增值税分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多选】 一般纳税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由(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等因素组成。
【名词解释】增值税的纳税人: 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名词解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名词解释】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简答】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
答:(1)销售货物的起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
(3)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
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案例分析】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答:(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与应纳税增值税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由于销货退回或者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
(2)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的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进口应税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如果纳税人进口应当缴纳消费税的货物,在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当加上消费税税额。
【多选】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
【简答】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情形。
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规定》的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属于达到了作废条件;
(1)受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超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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